厦门市集美区餐饮企业可申请发展奖励资金

最后更新于:2023-10-22 00:00:00

申报截至10月31日

集美区餐饮企业可申请发展奖励资金

厦门晚报讯(记者 张诗)集美区正在开展2023年支持餐饮业发展奖励申报工作,符合条件的企业,最高可申请获得15万元奖励资金。时间截至10月31日。

本次企业的申报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集美区限额以下企业发展为限额以上企业,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%以上;2.本措施实施后新转入餐饮业,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%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;3.当年度(含上一年度第四季度)在集美区新设立的限上餐饮企业。

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外,还需符合纳统当年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,集美区将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15万元。

申报方式采取免申即享形式申领,符合条件企业登录“集美i企宝”确认。